被阅读2242次,日期:2015-09-21 15:12:05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科协、荆州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科协、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就业的意见》﹝荆政发(2015)1号﹞文件要求,参照省委人才办、省科协《关于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指导意见》,荆州市委人才办、荆州市科协研究决定,2015年在全市建立10家市级专家工作站,通过逐级申报、专家评审,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并授牌。
一、 申报范围和条件
荆州市专家工作站以企事业单位为主体进行申报。
(一) 申报范围
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大专院校、科
研院所和各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智力和人才优势,开展校企、院企、会企合作,产生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以及较好科技示范作用的企业。具体范围包括:
1、围绕本地区、本部门或本行业的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论证;
2、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开发,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3、开展农业新技术推广,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符合节能减排、低碳经济,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
5、淘汰落后产能,发展高新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
6、拥有专利的实用技术推广。
(二)建站单位条件
1.在荆州市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和事业发展状况良好,发展方向符合国家或省、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导向,科技创新需求与区域经济结构相适应,能引领本区域技术产业发展和促进传统产业改造的规模以上创新创业企业或新技术推广、示范基地。
2.具有明确的技术创新发展方向和科技普及、推广效益,有具体的研发和推广项目、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
3.拥有专门的研发、推广机构和配套的研发、推广设施,其研发、推广人员和创新团队结构合理,研发、推广能力较强。
4.经费保障,能为专家及其创新团队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研发、推广所需经费、办公场所、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服务等。
(三)聘用人选条件
聘用人选为各专家工作站首席专家,由建站企事业单位负责联系签约或合作事宜。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高级(含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取得博士及以上学历的科技专业工作人员。
2.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与职业道德,掌握国内外本行业科技发展动态,主持本区域或本行业重大、重点项目或其它重大研究、推广项目,具有较丰富的研发、推广、产学研合作及管理经验。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培养科技人才队伍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身体健康。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企业(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银行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开户行名称、账户号码);
2.申报企业(单位)与相关专家合作协议书;
3.专家工作站运转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工作站基础建设、团队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业绩等)。
以上材料均一式叁份。
三、申报推荐程序
各县市区科协按照申报推荐要求,在本地开展遴选推荐工作,会同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审定后,确定推荐站点并进行公示,于10月31日前,将申报推荐材料报送市科协学会部。
市科协学会部对受理的推荐和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初评。重点考核评估专家工作站在平台建设、运行及主要任务完成情况、成果产出等方面的工作,然后按1:1.1的比例评选出候选单位并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
获得市级专家工作站的企业,经费补助按市委人才办和市科协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荆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第十一条补助一定的经费办法细则。
四、其它有关要求
1.荆州市选聘专家到基层企事业单位建立专家工作站工作由市委人才办负责综合统筹协调,市科协牵头负责具体实施。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科协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申报条件,按照规定程序严格组织推荐和评审。
2.已授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的企业和已获荆州市创新创业基地的企业(单位)不再重复申报。
3.相关文件和表格资料可从荆州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http://www.jzkx.org.cn/)“通知通告”栏下载。各县市区申报推荐材料应按时报市科协学会部。电子材料寄报同时进行,寄报请以特快专递形式并注明“荆州市专家工作站项目申报材料”(地址:荆州市江津中路253号科技馆大楼3楼)。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科协学会部,联系人:奚玲,电话:4319793,电子邮箱:44229794@qq.com。
附件:《2015年荆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推荐表》/uploadfile/2015/0921/20150921033554676.doc.doc
荆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