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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荆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标准及授奖比例

被阅读3541次,日期:2006-07-03 08:00:00
(一)、一等奖优秀学术论文应为:在学科的理论研究中有所创新,或解决了科学实验、生产实践中的重要技术问题,取得显著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论文,其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相当于目前国内先进水平,并在公开出版的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未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的,特殊情况,经专家推荐,评委会评审,可作为破格入选,但要严格控制比例。
  一等奖授奖比例为:5%

(二)、二等奖优秀学术论文应为:在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或较大实用价值的论文,其科性、创新性和实用性相当于省内先进水平,并在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未在省级刊物上发表的,特殊情况,经专家推荐,评委会评审,可作为破格入选,但要严格控制比例。
  二等奖授奖比例为:15%

(三)、三等奖优秀学术论文应为:在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理论水平或实用价值的论文,其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达到市内先进水平,并在公开出版的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

凡是经过各单位或各学会组织专家初评、筛选上报的论文,经市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原则上没有大的问题的论文,此次纳入三等奖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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