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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16年流动科技馆项目的通知

被阅读1739次,日期:2016-09-05 08:58:39
荆科协办〔2016〕17号

关于实施2016年流动科技馆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协: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中国科协十三五科普规划》的有关部署,按照《中国科协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国流动科技馆实施方案〉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14〕42号)的有关要求,2016年将在全市各县(市、区)实施流动科技馆项目,对各县(市、区)公众特别是中小学生,实现流动科技馆的基本覆盖。
  根据中国流动科技馆项目的总体规划和各县(市、区)科协申报情况,经研究决定,将流动科技馆展览项目纳入荆州市科技馆项目的实施和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市各县(市、区)科协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筹和组织本地区流动科技馆的发展规划、综合协调、实施保障,争取当地财政、教育等部门的支持;各县(市、区)项目执行单位负责流动科技馆的具体实施,包括:站点选择、场地落实、展览运输、布撤展、安装调试、日常管理和维护、教育活动开展、观众组织、媒体宣传等;并积极组织开展2016年流动科技馆项目征文活动。各县(市、区)科协及相关单位负责项目执行单位落实好巡展相关工作。全市范围内,需实现各县(市、区)巡展的全部覆盖,并按照中国科协“十三五”规划,提前布局、稳步推进。
二、中国流动科技馆项目配发工作将于2016年9月完成。届时各县(市、区)科协及项目执行单位负责做好流动科技馆巡展运输、布展、展览维护和撤展等工作。
展览质保服务为3.5年,第1年免费质保期结束后,第2年至第3.5年由中国科技馆以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派展览制作公司负责。各县(市、区)项目执行单位须与荆州市科技馆签署《流动科技馆巡展工作协议》,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同时各县(市、区)需做好展览运行的相关准备工作。
三、各县(市、区)项目执行单位,对流动科技馆展览要加强管理,保证展品完好率、加大观众组织力度、增加特色教育活动、加大媒体宣传力度等,以实现展览效益最大化,确保项目顺利开展。按照中国流动科技馆项目管理的统一规定,请各县(市、区)制定好工作计划,于9月10日前将《2016年中国流动科技馆巡展组织工作方案》提交至荆州市科技馆。
  四、充分利用全国科技馆科普服务平台和流动科普资源北斗动态管理系统开展流动科技馆信息化管理工作。
  1.各县(市、区)巡展执行单位提交流动科技馆项目的负责人、联系人信息和北斗设备3G卡号(已配备北斗设备)。
  2.每月25日前将上月20日至本月20日的运行数据提交至荆州市科技馆,包括参观人数、展品完好率、维修记录等。由荆州市科技馆汇总后,统一向中国科技馆提交。
  3.每站开展后3个工作日内将工作动态相关情况提交至荆州市科技馆,每站巡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工作总结提交至荆州市科技馆。由荆州市科技馆汇总后,统一向中国科技馆提交。
  4.11月底前提交流动科技馆项目本年度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含下一年度流动科技馆巡展组织工作方案)。
  
联系方式:
  荆州市科技馆
  联系人:陈慧4319805、13872352338
  联系地址:荆州市沙市区江津中路253号荆州市科技馆
  邮编:434000



附件:一、/uploadfile/2016/0905/20160905091635520.docx
   二、/uploadfile/2016/0905/20160905091851849.docx
     
                                            荆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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