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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国科协“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和省科协“助力新农村”项目申报程序的通知

被阅读2591次,日期:2010-03-17 08:00:00
荆科协字【2010】1号

各县、市、区科协、开发区科协:

按照省科协《关于印发许晓金副主席在全省市、州科协普及部长会议上的讲话通知》(鄂科协普[2010]6号)文件和2009年12月全省普及部长工作会议精神要求,今后凡是新申报的国家“惠农兴村”项目和省“助力新农村”项目,必须贯彻落实中国科协、省科协关于涉农项目三个“责任制”的硬性要求。要坚持谁推荐、谁走访、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这三个“责任制”是确保我们今后项目申报质量和建立科普惠农长效机制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为此,市科协重申:一、项目申报前必须提请市科协先期进行实地考察,各项申报指标均已达标后方准予进入市科协项目库。二、对未提请市科协前期申报考察的项目一律不予入库、不予评审、不予签章。三、在考量中国科协、省科协下达的指标后,市科协将提经项目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采取择优申报的原则进行推荐上报。四、对未能通过专家组评选的项目要加强后期的指导与培养,要将规范申报程序的观念渗透到培养、考察、推荐、实施的全过程。五、要将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与《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项目的科普示范带头作用,要以提高农民的科学素质,提高农民的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为项目实施的最终目标,进而完善整个申报工作体系,力争使荆州市所有申报项目都能受到表彰。

因此,各县、市、区科协、开发区科协务必要按上述要求认真做好今年的项目申报前期工作,以便于各项“惠农”、“助力”项目申报工作的开展。

二?一?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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