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旅游局、科协:
科普旅游是将普及科学技术知识与旅游休闲活动融为一体的专业特色旅游活动。加快发展科普旅游,有利于加强科普手段建设,创新科普形式,扩大科普覆盖面,整合科普资源,丰富科普内容,提升公众科学素质,有利于丰富旅游产品内容,提升旅游产品品质,推进旅游休闲体系建设,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为了着力推动旅游与科技的融合发展,充分发挥科普教育基地和旅游景区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创新型湖北方面的作用,现就加快发展科普旅游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为指导,通过旅游与科普的有效结合,将普及科学知识融入旅游活动,更好地满足公众多样化、多层次的科学文化和旅游休闲需求,营造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浓厚氛围,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创新型湖北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构建起以全省科技馆、博物馆、植物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等科普教育基地为基础,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古矿遗址、乡村旅游点等为阵地的科普旅游体系,开发一批特色鲜明的科普旅游品牌线路和产品。大力培育科普旅游市场,扩大科普旅游规模,提高科普旅游管理、服务水平,到2020年全省科普旅游接待人数达到2000万人次,实现科普旅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工作任务
(一)加大科普旅游资源开发利用
1.开展科普旅游资源调查,创建科普旅游示范景区。省旅游局和省科协联合开展科普旅游资源调查工作,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共同编制我省科普旅游总体规划。联合组织开展全省科普旅游示范景区创建活动,着力打造一批建设品质高、特色鲜明、管理规范、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俱佳的科普旅游景区。
2.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完善旅游服务功能。以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技馆为依托,加强综合性科普场馆、科研院所、科技产业园(博览园)、安全健康、防震减灾、消防人防、绿色节能、生态环保等各类主题科技体验馆的建设与发展,增加趣味性、参与性、体验性的科普娱乐项目,强化旅游道路、景区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科普标识以及各种安全、环卫设施等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完善旅游服务功能,争创国家A级旅游景区。
3.加强旅游景区建设,完善科普教育功能。以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动植物园、工业遗址、乡村旅游点等旅游景区为依托,深层次挖掘科学文化内涵,增加科普长廊、科普解说步道、科普标识标牌、声像影厅等设施,丰富景区科普元素,营造景区科普氛围,提高科普教育功能,鼓励有条件的景区争创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
(二)打造科普旅游产品品牌
1.着力开发特色科普旅游线路。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支持有一定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的旅游企事业单位,面向市场,针对不同人群、不同时节、不同主题,设计开发和管理经营一批各具特色的科普旅游项目和精品线路,鼓励有条件的旅行社策划推出“科普场馆游”、“科技产业园区旅游”、“农业科普游”、“海洋水产游”、“健康生活体验游”等集科学性、趣味性、互动性、体验性于一体的科普旅游路线。
2.大力开展科普旅游宣传活动。各级旅游、科协部门要充分利用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等重大科普活动平台举办科普旅游节,积极开展“科普旅游线路推介会”、“市民科普互动游”、“科普旅游有奖征文”等主题活动,扩大科普旅游的社会影响。大力培育科普旅游市场,准确把握市场定位,积极拓宽营销渠道,充分利用媒体、网络、展会、宣传手册等各种宣传平台和途径,加大科普旅游产品宣传和推销力度,全面提升科普旅游产品的知名度和综合效益。
3.积极开发特色科普旅游商品。各级旅游、科协部门要鼓励企事业单位开发一批富有科普教育特色和科学文化创意的科普旅游体验商品、科普玩具、科普旅游纪念商品,满足公众多样化、个性化的科普旅游消费需求。
(三)加强科普旅游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培训,积极培育科普旅游人才队伍。各级旅游、科协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逐步建立一批科普旅游从业人才培训和实践基地,发展科普旅游职业教育。建立科普旅游从业人员的资格认定制度,加强对科普旅游景区管理人员、导游和解说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全体科普旅游工作人员自身的科学文化素质,提高他们结合旅游场所实际开展科普旅游的策划能力、组织能力以及讲解科普知识的能力。
2.积极发动,鼓励专家学者加入科普旅游服务队伍。充分利用科协组织的人才优势,鼓励和组织院士专家、老科技工作者、科普志愿者、高校师生、在职科研人员、科技传媒人士发挥专业特长,积极参与科普旅游规划、建设、人才培养、宣传、讲解和科普志愿服务活动。
3.加强组织,统一编写科普旅游导游词。组织专家学家集中编写科普旅游导游词,努力提升各地科普旅游景区解说系统的科普质量,积极促进导游讲解科学性和趣味性有机统一(具体方案另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省旅游局、省科协科普旅游协调工作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协调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商讨工作计划,统筹科普旅游的建设和发展,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优化科普旅游发展环境。省旅游局产业处、省科协普及部为协调工作机制的日常联系部门。各地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把科普旅游发展纳入当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和旅游发展规划,研究出台支持科普旅游的具体措施,推动科普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大扶持力度
省旅游局、省科协整合项目资源,共同推动全省科普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共同推进科普旅游精品的打造,各地要加大对科普旅游的品牌塑造、形象宣传、市场促销、产品研发等方面的投入。运用经济杠杆和有效的政策手段,积极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类资本投入科普旅游,开发研制与科普旅游相关的科普产品,建立起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的科普旅游投入机制。
(三)开展创建表彰
深入开展科普旅游示范景区、优秀科普旅游旅行社、优秀科普旅游导游创建活动。省旅游局和省科协将根据各地科普旅游开展情况,每两年表彰10个优秀科普旅游旅行社、20个科普旅游示范景区、100名优秀科普旅游导游。
湖北省旅游局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