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荆州开发区党工委,大遗址保护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根据省委《关于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精神,为统筹好工作与学习关系,增强学习实效,经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利用工作日夜间,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读本等原著活动(简称“夜读原著”活动),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夜读原著”的主要内容。要紧紧围绕树立宗旨意识、群众观点,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重点学习以下四个方面的原著、原文:1.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报告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报告,省、市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等;2.《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第二卷)等文献资料;3.《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七条意见等;4.《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决定》、《社会主义历程与中国道路》等资料。
二、落实“夜读原著”的时间要求。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原则上每月安排2次集中夜读活动,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原则上每月安排1次集中夜读活动,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如遇特殊情况可顺延补学。
三、把握“夜读原著”的学习形式。要集中时间、集中地点,相对统一篇目,让党员、干部关起门来、静下心来,原原本本研读原著、原文,深入思考,潜心钻研。防止以分散学习、辅导讲座、事迹报告会等形式代替“夜读原著”活动。
四、展示“夜读原著”成果。在夜读活动中,要注意引导党员干部做眉批、记笔记、写心得体会,物化“夜读原著”成果。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荆州日报》、《荆州党建网》、教育实践活动简报等媒体开辟专栏,宣传夜读先进典型,刊登优秀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
五、严明“夜读原著”纪律。严肃“夜读原著”活动纪律,做到有计划安排、有考勤签到、有学习记录、有检查考核,确保夜读人员、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次数、学习效果“五落实”。每个督导组在教育实践活动每个环节至少要全程参加一个督导单位班子成员(或机关干部)的“夜读原著”活动。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抽查各地、各单位“夜读原著”情况,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学习时间不达标、参学人员不集中、夜读活动走过场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并责令“补学”。
六、加强“夜读原著”的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确保每个阶段“夜读原著”的计划安排到位、篇目落实到位、组织实施到位。市“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参加“夜读原著”活动,发挥表率作用。要将“夜读原著”贯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并逐步建立抓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长效机制。
中共荆州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