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学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切实提高学会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服务、为广大科技工作者服务、为提高市民科学文化素质服务的能力,不断开拓学会工作新局面,从2014年起在市直学会(含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以下简称学会)中开展学会工作评价考核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三服务一加强”的要求,不断强化学会“自主、自立、自强、自律”的能力,积极探索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规律相适应的学会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培养一批先进的科技群团组织,创建一流学术团体,为实施“工业兴市”战略,服务“壮腰工程”,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主要内容、标准
活动主要围绕学会组织建设、学术交流、科学普及、科技服务和工作创新等五个方面的内容开展。具体标准如下:
1、组织建设 学会工作条件(办公自动化条件)和工作手段是否齐备;有、无学会专、兼职工作人员;会员档案是否齐全;学会工作制度是否健全(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秘书处工作制度等);学会是否年初有工作计划、年底有工作总结。
2、学术交流 每年举办2次以上市级学术研讨交流活动(报告会);参加省级学术会议1次;参加国家级学术会议1次;主办学会科技期刊(简报)。
3、科学普及 每年开展2次以上大型科普活动;举办2次本行业技术培训班;
4、科技服务 完成“厂会协作”或“金桥工程”项目1项;开展科技咨询服务1次;开展了决策咨询和科技咨询服务活动;开展送科技下乡、进社区、进企业活动1-2次。
5、工作创新 积极承担社会职能;学会建议报告或科技工作者建议被采纳或获相关领导批示;获得省级学会及以上奖;完成市科协交办任务。
三、考评的对象及表彰
1、参加考核的对象:
市直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和企业科协,直属基层
科协。
2、考评的组织和工作程序:
学会考评工作按年度由市科协学会部组织实施。各学会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荆州市科协学会考评表》和年度工作总结报市科协学会部。学会部将根据《荆州市科协学会考评标准》,组织专班人员按百分制分五大项逐项进行考评,学会评价考核实行动态管理,一年一评定。
3、报送材料要求:
各学会要认真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材料,对照市科协学会评价考核标准,逐项进行认真自查,评估本学会年度工作。报送的证明材料要实事求是,注明活动的名称、地点、时间、参加的人员以及活动开展取得的实效等,并提供开展活动的文字材料、记录、照片等原始资料。
4、表彰奖励:
凡获得90分以上的学会授予荆州市学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在次年市科协全委会或全市学会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奖励。
四、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学会考评活动的顺利开展,并使考评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市科协决定成立由市科协主席邵振东、市科协副主席刘友斌为正、副组长的学会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会部部长周军、老干科长杨翠华,市直相关学会、协会、研究会秘书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协学会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考评、表彰等工作。
望各学会积极认真开展考评活动,制定方案,确定目标,通过考评活动促进学会的改革和发展。市科协将及时跟踪、宣传各学会开展五星学会创建活动的情况,不断总结经验,树立典型,适时召开学会考评工作经验交流会,切实把学会考评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2014年4月24日
荆州市科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