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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荆州市杰出科技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被阅读1964次,日期:2015-03-04 08:00:00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宣传部,人社局,科协;荆州开发区科协,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全市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基层科协: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倡导献身、创新、求是、协作的科学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发扬自主创新精神,为实施“壮腰工程”,加快荆州振兴,打造湖北经济增长“第四极”作出贡献。中共荆州市委组织部、中共荆州市委宣传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荆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决定,今年开展“首届荆州市杰出科技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在我市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技研究与开发、科技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或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的在职科技工作者,重点是常年工作在生产、科研、教育、卫生第一线,努力拼搏、无私奉献并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 评选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模范遵守科学道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科研辅助工作中,有创新性成果或推动学科和技术发展;
2、在企业生产实践中,开发或应用新技术,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3、在农业生产中,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有效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保障食品安全和保护生态环境;
4、在科普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5、在卫生医疗等公益事业中,为公众提供优良的科技服务并广受好评。
三、 表彰名额
本届杰出科技工作者表彰人数为20名,分别为荆州市杰出科技工作者奖10名,以及荆州市杰出科技工作者提名奖10名。
四、候选人推荐名额
各县、市、区可推荐2名候选人;荆州开发区推荐1名候选人;全市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科协等基层组织可推荐1名候选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可推荐1名候选人。
五、候选人推荐程序
1、各地各单位对照评选条件,民主择优推荐,提出候选对象推荐名单,将候选人推荐材料报送“荆州市杰出科技工作者评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在所辖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由各地党委组织部、宣传部、人社局、科协组成评选组,研究确定候选人名单后上报。全市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科协由理事会(常委会)研究提出候选人名单,并征求候选人工作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推荐的候选人,应经过党委集体研究,确定候选人后上报。对于推荐对象,要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求组织、纪检监察、综合治理、卫生计生部门的意见;如推荐对象是党政领导干部的,还要征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
六、推荐材料
1、荆州市杰出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工作报告1份,要求写明评选、推荐过程和评选组成人员名单。
2、《荆州市杰出科技工作者推荐表》一式6份(原件1份)。《荆州市杰出科技工作者推荐表》从荆州市科协网(http://www.jzkx.org.cn)“通知公告”栏下载。
3、代表性的科技成果,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可用复印件,一式4份)。候选人1寸登记照2张。
七、评审机构
成立荆州市杰出科技工作者评审工作委员会,其中,设主任1人,由市科协主席担任;副主任4人,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协的分管领导担任;委员由我市知名专家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荆州市杰出科技工作者评审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协组宣部,负责日常评审组织工作。
八、公示
荆州市杰出科技工作者评审工作委员会对拟定的获奖者,在其单位和全市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最后确定“首届荆州市杰出科技工作者”获奖者。
请各地各单位认真做好“首届荆州市杰出科技工作者”的推荐工作,在2014年 11月25日前,请将候选人推荐材料报送到“荆州市杰出科技工作者”评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并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荆州市江津路253号荆州市科协组宣部
邮政编码:434000
联系电话:4319737
联系人:吴松
电子邮箱:jzskxzxb@163.com
中共荆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荆州市委宣传部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荆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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