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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科普日荆州市活动的通知

被阅读2750次,日期:2010-04-27 08:00:00
荆科协字[2010]11号

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科协,市直各学会(协会、研究会),机关各部室:

根据省科协《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科普日湖北省活动的通知》(鄂科协普[2010]38号)精神,为做好2010年的全国科普日荆州市活动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进一步宣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深入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积极推动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社会风尚,努力提高我市公众科学素质。

二、活动主题

围绕《纲要》的工作主题“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开展活动。今年要结合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的新要求,重点围绕“低碳经济与低碳生活”开展一系列科普活动,大力宣传普及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低碳生活等方面的科学知识、技能和方法。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活动的主题。

三、活动时间

2010年9月18日?24日。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具体活动时间。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协调。各级科协、学会要充分认识科普日活动的重要意义,要积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科普日活动的领导和支持;要充分发挥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主动联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全国科普日活动;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工作合力和整体效应,努力构建大科普工作格局。

(二)精心策划,扩大影响。要围绕低碳社会和低碳经济、节能减排与气候变化,并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结合不同群体的需要,精心设计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科普宣传活动。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科普宣传,着力于提高全国科普日活动的吸引力和公众参与度。

(三)整合资源,力求实效。要充分利用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的科普展教功能,实施与主题科普活动密切相关的参观、讲座、展览等活动。具备条件的科普教育基地,在全国科普日活动期间,应免费或优惠向公众开放。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在全国科普日活动期间,要充分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开展好各项活动。

(四)关于材料报送事项。县市区科协和市直各学会,要认真筹备和落实拟开展的各项科普宣传活动,特别是重点活动要及早安排,并认真填写《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登记表》(附件1),用电子邮件于2010年5月15日前报市科协普及部。此外,各县市区、开发区科协把在全国科普日期间开展的活动,以“活动指南(样本)”(附表2)的形式,用电子邮件于2010年7月25日前报到市科协普及部。

联系人:程文华

联系电话:0716?4319795 4319739

电子邮箱:jzkxpjb@126.com

附件1: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登记表

附件2、活动指南(样本)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登记表

活动指南(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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